联合国在2003年12月23日通过的58/220决议中,大会决定每年12月19日为南南合作日,以增强人们对南南合作重要性的认识。大会敦促联合国所有相关组织和多边机构加紧努力,将利用南南合作有效地纳入其经常方案的设计、制定和执行的主流,考虑增拨人力、技术和财政资源,支持南南合作倡议。南南合作指多数地处南半球的发展中国家,在争取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斗争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,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的新型的经济合作关系。包括双边合作、区域合作和全球合作3个层次。
由来
在2003年12月23日的58/220决议中,大会决定12月19日为联合国南南合作日。2011年12月22日,大会第66/550号决定,决定自2012年起,联合国南南合作日的纪念日期从12月19日改为9月12日,以纪念1978年的这一天联合国发展中国家间技术合作会议通过《促进和实施发展中国家间技术合作的布宜诺斯艾利斯行动计划》。
发展
自从1978年通过《布宜诺斯艾利斯行动计划》以来,在联合国的支持、引导下,在各成员国的积极参与和推动下,南南合作蓬勃发展,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。南南合作,指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合作。因为发展中国家多在地球的南半部,故称“南南合作”。发展中国家在经济领域互相支援,取长补短。在国际经济事务中团结合作,协调立场,以共同减少和摆脱对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依赖,独立自主的发展民族经济,这是建立在相互尊重主权,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的新型国际关系。
2011年12月,联大决定自2012年起,联合国南南合作日从12月19日改为9月12日,以纪念1978年的这一天联合国发展中国家间技术合作会议通过《促进和实施发展中国家间技术合作的布宜诺斯艾利斯行动计划》。